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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,日本參院全體會議19日憑藉執政黨及民主黨等多數贊成票,正式批准了加入《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》(CSC)的決定。
  報道稱,公約規定核事故發生國原則上必須做出一定金額的賠償(約470億日元,合人民幣24.5億元)。超出部分將由締約國的核能企業建立的基金做出補充賠償,為事故發生國提供支持。
  公約還規定無論有無過失,事故的法律責任都由核能企業承擔。由於核能設備製造商將被免責,日本加入該公約旨在為核電出口提供後盾。此外,當反應堆報廢工作等發生事故時,責任也將由核能企業負責,因此有望促使掌握先進技術的美國企業進入日本市場。
  目前已有美國、阿根廷、摩洛哥、羅馬尼亞、阿聯酋等國簽署該公約。日本加入後公約將正式生效。  (原標題:日本正式批准核損害賠償公約 旨在保障核電出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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